赋能工业绿色转型
共筑生态可持续未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 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应急 管理厅(局)、能源局: 现将《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3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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